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ylbzj/2020-00002主题分类:机关事务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3-09-2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情况介绍
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情况介绍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干部职工46名,其中退休人员5名,病休1名,党员25名(包括退休人员2名,病休人员1名)。领导班子成员6人。局内设3个行政股室和2个下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运行维护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督工作。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